摘要:(2024年11月29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) 任命: 周紅霞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; 張嫣婷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 薛揚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 高華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 周珺娜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; 楊波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; 任莉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; 周葉梅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審判庭副庭長; 朵利民為甘肅省高級人民
(2024年11月29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周紅霞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;
張嫣婷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薛揚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高華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周珺娜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;
楊波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;
任莉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;
周葉梅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審判庭副庭長;
朵利民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;
劉娜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許崇潔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鄒寧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王蒙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王治云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楊劼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何健瓊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辛增路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趙婉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吳衛(wèi)華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付曉亮為甘肅礦區(qū)人民法院綜合審判第一庭庭長;
王自和為甘肅礦區(qū)人民法院綜合審判第二庭庭長;
董紅為祁連山林區(qū)法院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。
免去:
馬劍勇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周葉梅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;
蓋維張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楊波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;
茹作勛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尹秉文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葛伯祥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郝偉麗的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;
唐開明的甘肅省林區(qū)中級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付曉亮的甘肅礦區(qū)人民法院綜合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王自和的甘肅礦區(qū)人民法院綜合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;
許崇潔的甘肅礦區(qū)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編輯/趙俊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