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任命: 史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 袁亞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 劉晶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 宋濤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(2024年9月26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史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袁亞偉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劉晶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宋濤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馬巧玲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;
李天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;
唐志明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;
周雷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(hù)審判庭庭長;
楊波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肖新明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副庭長;
王雨霞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孫立強(qiáng)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倪艷芳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耿翠萍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張文昌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楚鴻善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王麗麗為蘭州鐵路運(yùn)輸中級法院審判員;
楊荔為蘭州鐵路運(yùn)輸中級法院審判員;
劉懿龍為蘭州鐵路運(yùn)輸中級法院審判員;
張解鈴為蘭州鐵路運(yùn)輸法院審判員;
王昊斌為武威鐵路運(yùn)輸法院審判員;
劉斌為甘肅省林區(qū)中級法院審判員;
楊明東為白龍江林區(qū)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:
冶生俊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尹秉文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侯磊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張巖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聶曉亮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肖新明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(hù)審判庭庭長職務(wù);
李天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唐志明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周雷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(hù)審判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孫國峰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姚振勇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田榮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張永梅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張文琦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郭奇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王倩的甘肅礦區(qū)人民法院綜合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(wù)。
編輯/趙俊陽